第1页共6页土地储藏运行中的风险及对策:风险对策城市土地储藏制度是一种创新,是城市土地改革的客观要求首先,有利于加强国家对土地供应的调控。使得城市政府完全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储藏机构,而且只有储藏机构才能通过征、购、换、转、收等方式将土地集中,直接进行储藏或经过开发后进入储藏,然后按方案从储藏机构出租和出让土地。从而实现由政府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控制,调控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和开发本钱,最终到达适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其次,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缩短房地产开发周期。土地储藏制度的建立使政府由出让“生地〞为主转为出让“熟地〞为主。成立土地储藏机构以后,收购的土地全部由储藏机构负责进行撤除、平整、配套和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将闲置半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企业破产撤销等腾出的划拨用地都逐步纳入政府土地储藏库,在此根底上政府统筹安排用地,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促进城市土地资本化,有利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第三,有利于进一步标准土地交易市场,防止协让出让中的暗箱操作,使土地市场在公正、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原来的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三种,但以往协议出让土地要占全部国有土地出让量的60%--90%左右,其它两种出让方式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土地储藏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政府出让土地将从协议出让为主转为招标拍卖为主,协议出让方式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和不公平交易等将大为减少,有利于有效杜绝土地非法炒卖和私下交易。第四,有利于商业银行加大房地产金融业务员的市场拓展。土地储藏制度的实施意味着我国房地产市场今后将面临重新“洗牌〞,从目前国有土地交易方式的变化看,招标和拍卖将提高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受让本钱,实力不强的房地产公司将面临“优胜劣汰〞的选择。银行利用实行土地储藏的有利契机,利用与土地中心的合作关系,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为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效劳,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为了加强对土地这一稀缺资源的控制和利用,按照国务院关第2页共6页于“有条件的地方要试行土地收购储藏制度〞的要求和国土资源部“拟用于商业的土地必须通过拍卖或公开招标的方式出售〞的规定,全国250多个城市开始陆续推行土地收购储藏制度,由土地储藏中心代表政府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储藏、统一收购、统一开发、统一供应、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目前,土地的开发储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