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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食品药品
职业技术学校
校园
绿化
补种
项目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绿化补种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时 间:二〇一七年七月
- 1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绿化补种项目
招标人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2356979
资金来源
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资金
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的方式进行施工。
资质要求
见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绿化补种项目。具体以图纸及项目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180日历天
项目计价方式
按项目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考虑,按招标项目量清单固定单价包干。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2000.00,(大写:贰仟元整)以现金形式交至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定标后非中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定后退还。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需编制技术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答疑问题
本项目不集中答疑,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 2017年 7月14 日 16:30 前电话联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14 日。
递交地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总务科办公室。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总务科办公室。
一、 总则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绿化补种项目按广州市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绿化补种项目
2. 招标人: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3. 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街639号
4. 项目规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项目量清单。
5. 资金情况: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绿化补种项目。具体以图纸及项目量清单为准。
四、现场施工条件
1. 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但必须服从招标人指定的道路行驶及停放。
2. 施工用水、电能满足施工要求。
五、发包方式
1. 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的方式进行施工。
六、合同方式
施工专业承包形式:按招标图纸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七、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10日历天。
八、项目质量及项目技术要求
1. 项目质量严格按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及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城市园林校园绿化项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执行,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 项目技术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3. 如发生货不对板或与招标人要求有严重偏差,招标人将拒绝使用,并重新选择指定,且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九、项目保修要求
项目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执行 2000 年 1 月 30 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保修期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次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十、招标文件的组成、解释与修改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包括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通知和招标补遗文件、答疑纪要文件等。
2. 招标文件的修改
2.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通知或招标补遗文件等书面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2 通知或招标补遗文件经报有关部门核准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2.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作出必要的响应,并编出有质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将所有必要的通知或招标补遗文件等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十一、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及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发生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投标预备与承诺
1. 勘察现场
1.1 本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情况、周围环境等状况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及因此引致的相关风险。
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3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己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见《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接收答疑纪要文件。
2. 承诺
2.1 投标人必须保证不将招标人所提供的一切图纸、文件及资料用于本次投标活动外的任何活动,否则招标人将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 180 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核准,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十四、投标货币及投标语言
1. 投标文件所涉及的投标货币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等均使用中文。
十五、投标报价范围、办法及原则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9300.00 元 。
2、一般要求(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
(1)项目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本项目内容以及施工图纸(图纸上未表述的按项目量清单)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社会事业性收费、税金。
(2)采用项目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项目量清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的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用于本项目的各种装备的提供、运输及拆卸费用等,都应包括在项目量清单的单价和费用中。
(3)凡项目量清单成交有数量的每个项目均须填入单价和合价,报价人不得自行修改项目量清单的项目及数量。
(4)措施项目费由报价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发生于该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并计入报价总价,结算不做调整。
(5)项目特征未明确的均应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绿化补种项目现场要求、用户需求书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要求,项目的项目内容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拆除、修补、修复(如有的话)、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进场检验、安装、调试、维护保修等相关服务,余泥必须外运,运距由成交人自行综合考虑包干,余泥排放费、建筑垃圾处理费由成交人自行缴交,计入运费,并包含在相应子目录综合单价中。
(6)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量清单及本说明中所列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报价人所投设备材料可以按照所列的,或采用性能更好的设备材料,但不得采用低于所列标注的设备材料。
(7)材料的场内运输、装卸、吊装费用,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8)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报价汇总表、清单计价标准格式、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以及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等组成。项目量清单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3、材料及设备供应(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
本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不提供材料。
(1)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建设单位(招标人)的要求。
(2)所有材料都必须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经建设单位(招标人)同意方可使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
(3)由于报价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报价人负责并赔偿建设单位所有损失,并负责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
(4)若报价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外,投标人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报价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建设单位将有权不予接受。报价人必须将明显的差异在差异一览表中详细说明。
(5)报价时必须提供主要材料的明细(包括厂家、规格、品质等级等)。项目实施时,如发生货不对板,建设单位有权拒用,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6)建设单位保留对本项目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7)谈判范围之内项目所用之设备,由施工单位提供。
4、项目进度款支付(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
(一)项目完成后,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项目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付款至确认后项目结算价的95%。
保留项目总造价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修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养护期满无保修质量问题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5、施工条件及施工要求(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
(1)建设单位若不提供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工人宿舍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解决(报价人在谈判文件中必须承诺自行解决场地问题)。
(2) 施工用水用电各接驳点均设于施工现场边缘。要求成交单位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用电表。费用由施工单位解决。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成交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3)本项目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项目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开工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工期为10 个日历天。施工期间若项目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报价人须按业主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报价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措施手段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学校的正常运作。
(6)土方开挖时,应在沟槽两端设立安全设施和警告标志,如护栏、路障,在夜晚施工应挂警示灯。
(7)土方开挖过程中遇到恶劣天气时,开挖作业应立即停止,并做好排水措施。
(8)土方堆土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阀门、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以免影响正常施工。
(9)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项目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10)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1)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12)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_3_个月,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