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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绿化
项目
淇县人民医院绿化项目
询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qzcgxj-2018-16号
采购人:淇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10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报价文件部分及格式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淇县人民医院绿化项目询价邀请函
:
一、采购条件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淇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淇县人民医院绿化项目
供货地点:淇县人民医院
2、采购内容及要求:绿化苗木采购与种植,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采购预算:12.5万元
5、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 2018 年 10月 29 日至 2018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询价文件,每份200元。
四、本项目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1月2日下午3点淇县同盛祥二楼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淇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1593920697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话:17693210178
第二章 询价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采购人
淇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淇县人民医院绿化项目
实施地点
淇县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
12.5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采购内容
淇县人民医院绿化项目
工期
1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供应商资质条件
见询价邀请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
2018 年11 月 2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价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无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淇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报价文件装订
装订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询价小组的组建
询价小组构成:共3人。由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专家2人和业主代表1人组成。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一 总 则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中所叙述的询价采购项目。
1.2凡超出《前附表》所列采购预算的报价文件均不予接受。
1.3采购人已获得上述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用于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
1.4本询价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采购人
2.1“采购人” 亦称“用户方”或“买方”系指《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3. 采购代理机构
3.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且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询价的单位。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4.2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符合询价文件《询价邀请函》中的资格要求(准入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除《询价邀请函》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外国供应商不得参与我国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报价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报价活动的除外。
4.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及询价文件的规定。
4.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报价。
5.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5.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
(2)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5.2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5.3“服务”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印刷、汽车维修等项目。
5.4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5.5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5.6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5.7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报价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说明
7. 询价文件构成
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询价以及询价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询价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询价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询价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2供应商购买了询价文件后,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一个工作日前未提出正式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询价文件的所有要约条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8. 询价文件的澄清
询价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电报,下同)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天前通知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询价文件的询价供应商。
9. 询价文件的修改
8.1 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询价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均可对询价文件用更正或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对询价文件的更正或补充,将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方式通知所有询价供应商。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询价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询价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更正或补充文件将采取电子文档方式。
8.2 询价供应商在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回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
8.3 为使询价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询价文件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修正报价文件,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决定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同一询价文件的询价供应商。
10. 询价公告时间及采购方式的更改
10.2询价公告发布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参加报价且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重新组织询价,或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其它采购方式实施。
三、报价文件的编写
11. 报价的语言
11.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2. 报价文件的组成
12.1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的所有内容。上述文件及表格为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13. 报价
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等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1、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只是为便于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力。
2、如果供应商报价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将视为无效报价,可从其他合格供应商中选择。
3、如《报价汇总表》无特殊规定,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3.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若无其它规定,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4.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满足《询价邀请函》中列出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在货物采购中,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已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经营、代理或其他有效证书)或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需要提供上述文件的具体货物在《询价邀请函》中进行约定;
2.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询价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等义务。
14.2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5. 证明货物、工程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5.1供应商应根据《前附表》中列出的对货物、工程、服务的资格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货物、工程和服务与询价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货物清单、货物样本资料(图片)等。
2.说明所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已经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5.3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5.2 2时应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