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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娜拉现象”与女性称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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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现象 女性 称谓
“娜拉现象娜拉现象”与女性称谓与女性称谓 齐世明 那一晚,首观易卜生的名剧玩偶之家。至最后一幕:海尔茂:你说下去!咱们俩得改变到什么样子?娜拉:改变到咱们在一块儿过日子真正像夫妻。再见。(从门厅走出去)海尔茂:娜拉!娜拉!(四面望望,站起身来)屋子空了。她走了。楼下“砰”的一响传来关大门的声音。141 年前(1879 年),“世界现代戏剧之父”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代表作玩偶之家(又译作娜拉)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首次公演。剧终,女主人公娜拉离家出走的一声摔门之响惊动了整个欧洲,当即掀起阵阵风波,而余音绕梁,至今未绝。一个被弄脏的玩偶,主人急切地把她丢弃,然而当危险被和平解除,玩偶“洗干净”了,他又重拾那副虚假柔情的面具,乐呵呵地叫道:“娜拉,我没事了,我饶恕你了”甘于常被“饶恕”?“乖乖地做你的小鸟儿,做你的泥娃娃?”“像个傻孩子?”娜拉不“甘”!其毅然“逃离这座牢笼”的选择,立即成为上个世纪初被封建包办婚姻制度笼罩下的中国青年崇拜的偶像,“娜拉出走”亦成为当时中国妇女解放亦人性解放的代名词。“娜拉”到中国很早。早在 106 年前的 1914 年,上海春柳社即首演此剧。1918年,新青年杂志出版“易卜生专号”,则言之剀切:“易卜生写了一个全人类的问题,所以每个人看后都从中有自己的思考。”俱往矣。而今,面对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华夏现时,封建主义的“大辫子”,从许多人特别是男人的心头剪掉了么?女性应有的社会地位与人格权益均得到保障了么?这个问题忒大。不过,以剧中娜拉的“被爱称”为镜,看看现时中女性“被称谓”的不合适甚至于蔑称,清晰可见“娜拉现象”百年之后仍存矣。什么“现象”?说说笔者的“顿悟”:娜拉在中国又译作傀儡家庭。但,女性绝非是牵线的傀儡,孩子玩的“人形”(日语,即人形的玩具)。她是闪耀着世间最美丽光辉的母性,是奶奶、姥姥,是妈妈、妻子、女儿 易剧中娜拉的“被爱称”叫得“洋气”:小宝贝、小鸟儿、小松鼠、小猫(怎么“洋”也是玩物)回到域内,今年三八妇女节,有网友总结出三十八种女性的“被称谓”,其中二十四种不怎么好听,甚至太不好听,整整占了三分之二,上眼吧:内人、那口子、拙荆、对象、孩他妈、孩他娘、内子、婆娘、糟糠、娃他娘、崽他娘、山妻、贱内、贱荆、马子、主妇、浑人、娘子、屋里的、另一半、浑家,其中之贤内助、堂客、婆姨还算是好听一点的。什么“拙荆”(当时民间女子常用荆枝为钗)、“内人”(常见称呼。源自妇女终年累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内子”(与子女同“价位”?)、“賤内”(已经“内”了,还要“贱”?尽管此处之“贱”多谦称自己,但仍属蔑称之一种嘛)、“浑家”(意思是不懂事,带着性别歧视吧?)。当然,这些长期反映男尊女卑不平等关系的称呼,已泯然矣。但在北方特别是东北,喊另一半仍嫌“土得掉渣儿”俺家老娘们、俺那口子、孩子他妈、屋里头的、做饭的,有工作的也叫“家属”,更有“老(kui)”一称,是一种类似于挠的动作,老人们年迈走路不便,走起路来一 一 的,状如脑血栓后遗症了?算不算“西风东渐”之一种呢域中更多的地区、更多的时段,一直称爱人,似与时俱进,社会进步一显例。不过,时也势也,不少称呼已异化至变质、变味儿,甚至令人闻之掩鼻,如:干爹、小姐,乃至于曾领风气之先的“爱人”,也早被“风气之先”给异化成了“畸形”。爱人不宜轻松出口,“老公、老婆”到处喊得震天响。年轻轻的叫老婆?先是不妥,实则不够善良老吗?还婆?小鲜肉们介绍小鲜花妻子,“老婆”?尤其在一些稍正式场合,“老婆”(重音在后),该是多么大煞风景!而“老公”的称谓诟病已久,多文有指。作为封建流恶的太监,俗称是老公,(“老公”是太监的别称之一。太监有不少称谓,有一个妇孺皆知的别称“公公”,坊间又叫“老公”。史书也有记载。明末清初谈迁所著枣林杂俎中,有李自成进北京“打老公”一说。)风华正茂的青年人,以如此“雅称”丈夫,不讨厌吗?又不知怎么在网上成了“全天候”撒娇或凸显亲密的“昵称”,一些长相帅气的男性公众人物,甚至被称为“国民老公”。让“银发”一族不能不生误解:“国民老公?”我的女儿也首肯吗?于此,充分显示了汉语言文字的粗鄙化倾向与社会交往的恶俗化现象。作家汪曾祺有一言,笔者赞赏夫妻关系,说到底,是伴。故此,年轻时称夫妻,正式一点的场合称先生、太太,入老境,老伴乃最适宜之称谓。只有称“老伴”,才是平等的。少年夫妻老来伴。老了以后,都是对方的“拐棍”。“年轻的时候需要垫脚石,中年的时候需要强心针,到老了需要一根拐棍”嘛。由对夫妻称谓的回溯与厘清,笔者油然到对某些成语的袭用,也似应一改某些“惰性使用习惯”。汉字五笔录入“妇”字,总蹦出一个成语“妇孺皆知”。拆字释义,妇,指妇女;孺,指孩童。意思清浅:妇女、小孩都知道。这个说法,前身可追溯到战国策:“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唐代也有“妇人、童子”这样的并称运用。至于“妇孺皆知”这四个字,最早见于乾隆时期官员戴璐的藤阴杂记。回望其源流,这一认知算不算“男权社会”的孑遗之一呢?其潜台词,不还是指向封建社会妇女“头发长见识短”的形象?是故,凡涉一般,“大路货”,众所周知的常识性问题或某件事物时,是不是当力避“妇孺皆知”的脱口而出?话题来到抗“疫”之目下,“娜拉现象”有没有?全国驰援湖北,甘肃某医院女性医护人员竟“剃发出征”!视频中,刺目的是从那一双双秀目或脸庞滚落的泪水!发问自然而生:15 位驰援者中 14 位女护士要光头,而唯一男性 却可以顶着头发展示?这是男性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即平时以为尊重女性,遇有“关键时”,便视之为“另类”为“某种刺激”?女性和女性的身体,仍然是作秀的附属品或煽情宣传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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