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硕博连读实施细则为切实有效地做好硕博连读工作,有效地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及《河北医科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冀医研[2011]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硕博连读的含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这一概念不再使用,而改用“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报名条件(一)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二)身体和心理健康。(三)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费博士生的年龄不限。(四)硕士期间的导师应是我校直属单位的博士生导师,近年在SCI检索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一篇影响因子3.0以上的论文,中医类学科的导师在《中医杂志》、《中草药》或《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上发表两篇论文。(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课题有继续研究的必要,与博士阶段研究内容具有一致性,在硕士培养阶段无违纪记录,委培生和定向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六)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三、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二年级硕士生于第三学期9月底前提出申请并经导师、二级学院同意。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应与硕士生导师为同一专业的同一导师,不得更改。四、考核与录取(一)由二级学院组织至少三名教授对申请者进行外语、专业基础、专业课及硕士论文开题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导师名下仅可选出一名合格者),考核合格者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通过全省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三)未被录取的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仍继续硕士阶段学习,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直至毕业。(四)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被录取为博士生后,取得博士学籍,硕士学籍自动取消。五、培养与要求(一)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开始享受1与统招博士研究生同样的待遇,按博士培养要求进行培养。(二)应在SC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影响因子3.0以上的论文,中医类学科的博士生在《中医杂志》、《中草药》或《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上发表两篇论文,方可申请博士学位。六、导师招生名额的确定导师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