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行为,进一步稳固文明城市创立成果,促进市容环境美化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厅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不断顺应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改革开展新要求,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创立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全面提升城2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效劳全市经济开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总体目标通过对城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让城市更加有序、整洁,努力形成“设置有序,布局合理,设计精美,形成气氛〞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树立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居民满意度。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四、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3区城区内设置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二〕整治重点1.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墙体招牌、布幅广告、橱窗广告、“小耳朵〞店招、落地展牌、灯箱、指示牌等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2.一店多招或未按行政许可标准设置的超大招牌、超大广告牌;3.利用公益广告设施设置商业宣传广告的;4.设施损坏、有碍市容观瞻、存在安全隐患及其他不适宜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五、整治方法按照“整改、撤除、标准〞的原那么,分类处理4各类户外广告设施。1.限期整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催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1〕未按审批标准设置的超大、超高招牌、广告牌;〔2〕画面破损、褪色,有碍市容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含公益广告〕;〔3〕歪斜、破损、脱落的旅游指示牌、交通指示牌和公交指示牌等各类指示牌;〔4〕经批准设置的建筑工地临时性围挡广告中公益广告设置不达标的;〔5〕内容过时的公益广告。2.限期撤除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催促责任单位限期撤除:〔1〕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招牌、布幅广告、橱窗广告、“小耳朵〞店招、落地展牌、灯箱、指示牌等户外广告设施〔经审查确定暂时保存的公益广告除外〕;〔2〕虽经主管部门批准,但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和数量〔一店多招〕的招牌和广告牌,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户外广告;〔3〕有损市容市貌、阻碍其他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其他不适宜设置的招牌和广告牌。3.强制撤除6经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