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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集中
开展
安全生产
检查
方案
集中开展平安生产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的理念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认真开展“强化平安根底,推动平安开展〞活动的各项要求,以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的,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停工整顿为手段,全面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不断夯实企业平安生产根底,创新平安监管机制,有效遏制和预防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县平安生产健康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23年开展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根底上,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根本手段,以标准企业的平安生产行为,查处和消除平安隐患,减少和预防生产平安事故为目的。通过检查全面掌握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在建工程的平安生产状况,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平安生产责任,进而评价施工企业的平安生产条件,大力推进平安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行和落实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制度,逐步推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平安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遏制和预防平安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经济开展创造良好的平安气氛,我局成立平安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
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和企业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负责平安生产检查各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
本局所有办公场所、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房(厂)屋建筑和平安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在建工程根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主要是招投标,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图纸审查、质量监督、平安监督、施工许可等办理情况;
2、建设单位平安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平安生产措施费用拨付情况,施工现场塔吊使用平安条件及多塔作业的监管情况;
3、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情况。主要是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并复核企业的平安生产条件;
4、监理企业平安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监理规划中是否明确了平安监理目标、措施、方案和平安监理程序,是否将平安监理纳入工地例会、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总结,现场监理人员平安监理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及平安生产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二级(二等)以上工程配备专职平安监理人员情况;
5、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情况。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是否取得了平安生产许可证,平安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监督机构和监理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并按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量化评分;
6、各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和“平安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1、采取逐项工程检查的方式,对照企业自评结果逐项核验打分,给出评价分数,并现场查处隐患,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受检企业负责人或现场工程负责人全面反响。
2、大检查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
(四)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自评阶段,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底。
2、催促检查阶段,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底。
3、依法查处阶段,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重点事项
1、企业各级领导必须统一思想,在对平安生产工作上的认识要提高再提高,要把平安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常抓不懈,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2、各负责人要负起责任,严格管理、措施到位。检查工作务求细致、扎扎实实地开展检查工作,对不达标、不合格或不具备条件的要坚决停工整顿
3、本次平安生产大检查结果将纳入对各企业平安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企业平安业绩考核内容。
4、检查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标准,认真组织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前期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及隐患严重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5、对检查不合格的施工、监理企业和现场,将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单位和重点监管工程,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检,抽查和暗访频次。
各企业在平安生产大检查结束后,要将本次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局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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