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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宋河二中干部选拔任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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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宋河二中 干部 选拔 任用 制度
宋河二中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县教育体育局干部管理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的原那么 1、党管干部的原那么;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那么;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那么;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 5、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 6、依法办事的原那么。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那么,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校级〔正、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 2、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经过县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各学校应根据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任选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总支〔支部〕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体育局、其它学校分别报镇〔县、街道〕政府XX县区教育体育局,申请组织考察。 2、组织考察。直属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其它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部门和镇〔县、街道〕主管部门联合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 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任前公示。在考察的根底上,局、镇〔县、街道〕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县教育体育局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4、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聘任报告〔直属学校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告,其它学校向镇〔县、街道〕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任职。镇〔县、街道〕所属学校的干部任职批复须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那么上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校级干部仍实行任命制,直属学校的副校级干部及所有正职校长均由县教育体育局任命;其它学校的副校级干部由镇〔县、街道〕党委、政府任命。 5、任前谈话。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职前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部门或镇〔县、街道〕主管部门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6、学校中层干部如有岗位变动应及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和所在镇〔县、街道〕主管部门备案。 五、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最大程度地调动广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的任用原那么、任职条件和资格应符合选拔任用的原那么、条件和资格。 第二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一、为建立科学标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发奋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公司开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晋能党字[2023]52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那么〔晋能党字[2023]72号〕以及晋中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中煤销字[2023]269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党管干部原那么;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那么;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那么; 〔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原那么; 〔五〕按职数配备干部原那么; 〔六〕民主集中制原那么; 〔七〕依规办事原那么。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四、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根本条件: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那么,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 〔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提拔任用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根本资格: 〔一〕向市公司推荐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公司正职任职经历,具备大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提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司副职任职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三〕提任中层副职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奉献和特殊业务需要的人才,原那么上可适当放宽条件,但要从严掌握。 〔六〕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破格提拔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提任: 〔一〕不具备任职资格的; 〔二〕年度或任期考核不称职,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 〔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上级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提任的。 第三章动 议 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就推荐、选任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启动选拔任用工作。 八、干部选拔方式主要包括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外部公开选聘等方式。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和任职条件等,提出选拔方式建议,报公司主要领导确定。外部公开选聘需按程序报市公司审批。 第四章推 荐 九、推荐主要包括组织推荐、民主推荐和个人推荐。 十、组织推荐 〔一〕副总工及以上管理人员。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按照呈报干部任免请示报告的规定要求,以文件格式报市公司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市公司进行审核、任命。 〔二〕中层正职及中层副职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岗位空缺和任职要求,列出符合任职条件人选名单,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经公司会议酝酿,确定初步人选,根据职位和人选不同情况,征求分管领导意见,确定考察对象。 十一、民主推荐公司经会议决定民主推荐岗位,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决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制定民主推荐方案并组织实施。民主推荐的工作程序为: 〔一〕预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其他条件。 〔二〕会议推荐。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参会人员范围要包含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确保能充分代表民意。推荐会议现场填写以无记名形式现场填写推荐表,推荐拟选任人选。 〔三〕确定考察对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推荐会议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确定考察对象。 十二、个人推荐。公司班子成员个人推荐干部人员,必须署名写出推荐材料并填写干部推荐表,申明与被推荐人关系,个人推荐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推荐材料和干部推荐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第五章考 察 十三、干部提任必须经过组织考察程序,且符合组织考察的规定要求。 十四、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公司人员资源管理部门、党政部门、纪检部门成立考察组,进行严格考察。考察组不得少于3人,考察组组长对考察程序和考察结果负责。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组织考察。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拟任职位要求,采取档案审查、三龄两历〔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审核,个别谈话了解、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质询、查阅资料、核实业绩等方法,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组织考察的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二〕征求纪检部门意见。考察组以书面形式征求公司纪检部门意见,并取得书面答复。 〔三〕经组织推荐确定的考察对象必须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一般采取投票形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参照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确定。 十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民主推荐和测评同意票缺乏三分之一的。 〔二〕有跑要、拉票行为的。 〔三〕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六章会议决定 十六、推荐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及提任中层管理人员,党内职务由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决定,行政职务由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议。 十七、干部推荐及选拔任用事宜,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党政部门准备拟任用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 十八、讨论决定干部推荐及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说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十九、讨论决定推荐、提任干部须采用票决制方式进行。 第七章任 职 二 十、实行提拔干部人之前公示制度。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确定预提拔人选后,由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市公司及公司进行公示;公司中层正职及中层副职确定于提拔人选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公司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公示中有影响其任职的重要问题,应尽快通过有关程序查实,并在下一次会议上研究决定是否任用。 二十一、经市公司、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职后,按以下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一〕行文。干部行政职务的任职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文,董事长签发;党内职务的任职由党政部门行文,党委书记签发。 〔二〕实行任前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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