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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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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药品 储存 养护 管理制度 大全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范文大全] 第一篇: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为标准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标准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前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检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0-30℃,阴凉库2023-20℃,冷库2-2023℃,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检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2023-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缺乏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2023年2023月16日 第二篇: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平安及 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XX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方法制定此制度。 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防虫、防 鼠、防霉变的设备。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 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 品的设施与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2023厘米。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 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度、 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节后的温湿度。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应当保持在2-2023℃,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应当保持在2023-30℃;药库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 七、储存药品应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 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 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记录。 十、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当视情况 缩短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第三篇:药品储存养护知识药品储存养护知识讲义 养护目的。标准药品在库养护全程操作,保证药品的在库储存质量,防止报毁损失,杜绝失效变质的药品流入市场。 药品养护的方法: 51药品养护员依据储存药品的流动情况,制定养护检查方案并按方案进行循环质量检查; 52质量管理员确认重点养护品种,报质管部审批后,由药品养护员制定重点养护药品目录,确认重点养护的药品应包括: 2.1主营品种、首营品种、易变质的品种; 2.2对储存条件由特殊要求的品种; 2.3各级药检部门重点抽查的品种; 2.4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 2.5超过生产日期两年以上的品种; 2.6近效期缺乏6个月的品种。 3储存药品每三个月为一个循环周期,在一个循环周期内,在库的药品均应进行质量检查;一般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重点养护品种每月检查一次。 4在质量养护检查中,应依据储存药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抽样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 2养护检查的内容: 2.1检查储存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发生变化或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2检查库房温湿度,每日上午2023:00-2023: 30、下午15:00-15:30定时对库房温、湿度条件进行观察,并记录。 2.3检查库房是否满足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要求,并填写库房巡检记录。 2.4检查养护用设备、仪器等是否运行良好。3药品养护记录: 3.1养护检查工作应有记录,包括养护检查记录、验收养护仪器的使用记录以及养护仪器的检查、维修、保养、检定记录。 3.2药品养护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产品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质量状况、养护措施、处理结果、检查人员等。 4养护检查中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 4.1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药品有质量异常时,应放置“暂停发货〞的黄色标志牌于货位上,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4.2温湿度检查发现有高于或低于规定值趋势时,应及时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进行有效调控并记录。 4.3药品养护员应每月填报效期药品催售表,报质管部、采购部、销售部。5药品养护员应每季度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及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的质量信息。 药品养护员质量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及其操作程序,在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2依据企业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的要求和gsp有关规定,指导保管员,正确分库(区)、分类、合理存放药品,实行色标管理,纠正药品存放中的违规行为。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那么,依据药品流转情况,季节变化和市场药品质量动态,确定药品养护方案,拟定药品养护方案。 4依据养护方案,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检查,依据药品的特性,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科学养护。 5每月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陈列和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6指导并配合保管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二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复查。根据质量复查结果和处理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定期对企业的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监控仪器等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和监控仪器的正常运行。 9负责计量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所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主要考核指标: 1在库药品按规定的要求储存(检查时发现的问题)。2在库药品质量养护结果(在库药品发生问题次数)。3药品养护记录和档案的标准性(标准与全面)。 4设备、仪器、计量器具等的管理情况(性能状况、档案)。主要权力: 1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有权停止销售。 2有权对不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规定的操作进行纠正和指导。药品保管员质量职责1严格执行与本岗位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药品的入库、储存、出库、复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依据验收员的验收结论和按有关规定办理药品入库手续,正确合理分库、分类存放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3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正确搬运和堆垛药品,做到不错放、乱摆与倒置。 4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调控、记录工作。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防尘、防火等相应措施,保证在平安合理的条件下储存药品。 5做好效期药品管理工作,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催售表。6严格按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那么办理药品出库记录,并做好药品出库复核记录。 7负责药品保管,按批正确记载药品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相符,及时分析、反响药品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 8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9负责对仓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所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并做好相应记录。 2023做好仓库及库存药品的清理卫生工作,经常保持库区内外的清洁卫生。 直接责任: 1对药品入库、储存工作的标准性负责。 2对药品的入库、在库、出库数量的准确性负责。3对入库、在库、出库药品的质量负相应责任。4对在库药品的合理储存条件负责。主要权利: 1对白条提货有权拒绝发货。主要考核指标。 1在库药品的数量准确性20230%。2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过失率0%。3在库药品帐货相符准确率20230% 第四篇: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品储存与养护 第一条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二)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三)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四)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五)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标准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防止损坏药品包装; (六)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2023厘米; (七)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八)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九)撤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十)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十一)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平安的行为; (十二)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第二条养护人员应当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养护,主要内容是: (一)指导和催促储存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作业; (二)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 (三)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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