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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交通安全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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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安全 规章制度
交通平安规章制度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黄、红灯。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 3.骑自行车时不带人,不追逐打逗,不超速骑车。 4.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5.乘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6.在校内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7.在校外,自行车的停放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上下学途中,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行驶路线中无机动车道,应当靠行道的右侧行驶。 9.坚持不乘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黑车〞上下学,不擅自包车上下学。 10.上下学时要随身携带交通平安联系卡。 XX省第八十九中学 第二篇:小学交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校内交通平安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外来车辆假设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与有关人员联系证实前方可进入校园。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注意慢行观察;禁止鸣高音喇叭;如刚好遇学生下课或课外活动时要有专人引路。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应各自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停放在校门口的教师车辆必须按标准停车;禁止在校门口的网状线内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 9、做到驾驶员定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车辆超载;小学车辆进出校门要登记。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作业期间让出人行通道,出示平安标志,作业完毕立即清场。 11、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平安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12、小学应利用播送、社团活动、集会、标语、手抄报、图片、影像等各种形式、手段,加强对全校师生道路交通平安法规的宣传。 13、各年级坚持错时放学、及分流进出教学楼的制度,防止人群拥挤,减轻道路拥挤的压力。 14、每天做操、就餐、放学时,上下教学楼、食堂楼梯都应有人带着,防止拥挤。 第三篇: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xxx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规定,加强xxx风电场工程部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落实交通平安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工程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平安,结合xxx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平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平安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平安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平安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平安管理。 3、工程部要将车辆交通平安管理纳入平安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平安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工程部员工和的交通平安教育。 4、工程部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平安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平安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平安的具体工作,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平安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部车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平安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工程部车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工程部落实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平安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工程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工程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平安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方案,并催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平安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平安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平安专项平安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工程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工程部平安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平安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部的车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工程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保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那么和平安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平安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平安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平安性可靠性。 11、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平安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工程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平安措施,并经报平安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前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平安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平安。 14、租用车辆的平安管理。工程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前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平安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平安管理部备案。 15、工程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工程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工程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平安考核批准备案前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平安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工程部领导承当责任。 16、工程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平安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平安法、xxx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工程部的平安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平安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平安第一〞的思想。 18、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平安知识和平安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平安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平安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平安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工程部领导和平安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将承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 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平安管理部。等待分局平安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当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平安管理部委托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平安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分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分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局部〕的60%、40%、30%、20%进行处分,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平安隐患和车辆交通平安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平安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平安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分通那么和有关平安管理规定进行处分。 31、工程部平安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平安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和场内道路平安状况。 第四篇:交通平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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