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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
关系
论文
浅析医患关系 供稿者 护理11级3班 张路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医患关系论文
谁应该为日益加剧的
医患关系买单?
姓 名 张路
专 业 护理
年 级 11级3班
学 号 2011002242
护理系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
摘 要
医生和病人本来应该是同一战壕的队友,大家共同的目的就是打垮病魔。有句话形容医生的品德叫做“医者父母心”。不知从何时开始,医患间的关系变得“一触即发”,实在是悲哀。其实不仅是病人怀疑医护人员的用心,医护人员也会害怕病人的不信任和无理取闹为自己惹祸上身。说到底,大家都不要因为一两颗老鼠屎而坏了一锅粥。 本文将从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不良影响、产生原因等方面入手,提出缓解紧张医患关系的对策,为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依据。
关键词:医患关系;紧张;原因;对策
目 录
引言
1 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
2 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不良影响
2.1对医方的影响
2.2对患方的影响
2.3对社会方面的影响
3 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3.1 社会政府方面的因素
3.1.1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
3.1.2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3.1.3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
3.1.4解决医患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
3.1.5媒体方面的原因
3.2 医院因素
3.2.1医疗活动商业化
3.2.2 医疗活动中将病人“物化”
3.2.3 医务人员部分缺乏人文素养
3.2.4漠视病人的权利
3.2.5医生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
4 缓解紧张医患关系的对策
4.1 加强医院各方面管理
4.2 对公众普及医疗卫生知识
4.3 媒体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4.4 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4.5 完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4.6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引言
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但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转轨、社会的转型与国家的法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发展不同步,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在医疗卫生领域主要表现为医患关系越来越尖锐,医患冲突越来越激烈,甚至发展到暴力冲突,伤医等恶性暴力事件频繁发生。
1 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
近年来,医患关系颇为紧张,患方敲诈、辱骂、殴打医务人员,围攻医院,有甚者故意将医务人员致残、致死……一幕幕暴力恶性事件在全国频频“上演”,性质极其恶劣。
(以下为近年来重大医患之间的“见血”事件)
2010年6月10日-11日,齐鲁医院连发两起伤害医务人员事件。
2010年6月10日-11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连续发生两起医务人员被刺杀事件。犯罪嫌疑人将其父去世的原因归结于医院,长期怀恨在心,最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
2011年1月31日,上海新华医院胸外科6名医护人员受伤,其中1人被刺重伤住院。这是被媒体命名为“131事件”的医疗纠纷。
2011年9月15日,同仁医生被砍事件,被患者砍了十几刀的徐文医生,左肱二头肌一直被砍到底,骨头都露出来了,神经和肌腱都受损,右前臂骨折,左下肢及前额正中都被砍伤。
2011年8月16日下午,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医院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凶手卢某先后将该医院医生刘某及伊某砍伤,其中刘某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11月3日中午,广东省潮州男科医院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32岁的黄姓男子持刀砍向医院医务人员,造成医院副院长当场死亡和两名医务人员受伤。
2011年8月23日上午9点55分左右,南昌市第一医院门口发生一起恶性持械斗殴事件。医院医务人员与护工队100多名,手腕扎了红布、佩戴保安防爆头盔和身穿警用背心、手持铁棍和木棍,统一装备,与近100名病人家属发生冲突,导致院方2人、患者家属13人不同程度受伤,四辆面包车被砸毁。
2011年9月23日,武汉协和医院因一名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了严重的医患冲突事件,“大概三四十名”死者家属“带着钢管”到医院心内科“闹事”,十余人受伤,一名医院保安受重伤。
2012年3月23日,哈医大刺医案。17岁的患者李梦南持刀冲进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办公室,造成医务人员一死三伤。其中死者王浩年仅28岁,是在读医学硕士研究生。
2 医患关系紧张带来的不良影响
医患关系紧张会给社会各方面带来不良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对医方的影响
医患关系紧张导致 “医闹”等恶性暴力事件频发,破坏医疗设备,干扰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给医院带来经济、社会声誉、人才等多方面的损失。医务人员在原本就任务重、压力大的医疗岗位上,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人格尊严受到侮辱,工作积极性将会被严重挫伤,甚至出现人才流失,长期来看将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影响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
2.2对患方的影响
在医患关系紧张、医患之间出现信任危机情况下,医务人员会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3],即医务人员为了避免医疗风险和医疗诉讼而实施特殊医疗行为,比如,撒网式检查,扩大手术范围,在履行手术签字告知义务时夸大手术风险,带有推诿性质的医疗转诊,回避收治高危病人,回避给患者使用试用药品等。防御性医疗行为某种程度上可能会降低误诊率,但也造成了医疗开销的增长,更多地,防御性医疗行为将严重损害患者的健康利益,使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2.3对社会方面的影响
医患关系长期紧张乃至对立将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稳定。恶性暴力事件的频发,已经迫使部分医院配备保安甚至增设警务室,导致人员开支增加。同时,医患关系紧张使得医学院校出现招生困难
3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医患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基本和谐之中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医患关系成因复杂,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社会政府方面的因素
3.1.1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 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财政投入占医院当年支出的比重,省级以上医院在5%,市县医院一般在1%,乡镇卫生院在1%~5%之间。据报道,2003年,中国医疗总费用6600亿元,政府只负担17%,2/3以上的中国人口要靠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占卫生总支出的56%,政府预算支出在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已从1978年的1/3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17%,而居民卫生支出则从1978年的20%上升到2003年的50%以上。2004年12月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医疗服务成为居民第三大消费。而欧共体为80%~90%,美国为45.6%(老人、穷人、残疾人全免费),泰国为56%。众多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古巴、朝鲜、苏丹、缅甸等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3.1.2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尽管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对于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仍然是任重而道远。在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下,大部分患者都是以自费方式来获得医疗保健服务,这种医疗服务付费方式使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预期效果有较高的期望,而绝大多数医患纠纷都是由于医疗费用与患者的期望疗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即使医生尽心尽力去治疗每一个病人,仍有一定比例的患者由于种种原因达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对于花费了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难免会有一些想法。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达,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和国家政府来承担,不需个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患者在心理上容易接受这种现实。因此,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初建、不完善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承受能力较低等情况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
3.1.3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 医疗服务由于其本身的行业特征,决定了它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尤其是某些先进的、高风险的医疗技术的应用,尽管医务人员尽心尽力,也不能保证不出任何差错。因此,为医疗行为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尤为必要。美国是一个医疗技术非常发达的国家,同样也会发生患者状告医生的情况,但通常不会出现围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因为医患双方有共同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如果由于医疗差错,法院判决需要赔偿的,也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要打官司,也由保险公司支付律师费。日本的情况也大致相同。有了医疗风险保险的保障,大多数医生心里也就有底了。更重要的是,一旦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不会直接找医院、找医生个人,他们只需要请律师同法院和保险公司交涉即可,有效地避免了医患双方冲突的产生。医院和医生也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疾病的研究和治疗中去。如果因为医疗事故或事件导致保险公司赔付额增高,对医生的直接后果可能是下一个缴费周期所缴纳的保费上涨,或者是保险公司不再给其承保,以致这位医生失业。显然,这样的分担关系也构成了对医生医疗质量的一种有力监督
3.1.4解决医患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 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比之前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较大的进步,但几年来的实施情况显示:我国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仍需要不断完善和补充。比如“医疗事故”的概念,目前在医疗系统和法院之间仍有严重的理解歧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因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不必由受害人举证。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对医疗机构赋予的责任过重,扩大了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目前对是否应该实行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仍有争议。以上医患纠纷处理法规的分歧和争议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3.1.5媒体方面的原因 医患纠纷中有的媒体报道舆论导向有失偏颇。 社会舆论的偏激报道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点的新闻信息媒体系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非常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然而部分媒体为了吸引大众眼球,获取暴利,有悖于职业操守,违背事实,对“医患纠纷”进行片面报道,“升华”矛盾,将患者与医务人员置于对立位置,使医患关系恶化。
3.2 医院因素
3.2.1医疗活动商业化 部分医疗行为畸形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医疗活动具有商业色彩。某些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与社会效益背道而驰。医疗活动中部分医疗工作者丧失了职业操守,价值取向发生偏差,最终被金、权所俘虏。药品制造商和经销商为医务人员追求“高效益”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医药挂钩、开单提成成了部分医院获得利润的“工具”。
3.2.2 医疗活动中将病人“物化” 治疗机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医疗器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无疑带动了医学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病人的痛苦,然而,部分医疗工作者在诊治过程中,注重仪器检查,没有耐心倾听病人的主诉,治疗机械,治疗过程像流水线一样“呆板”,没有“因人而异”,对症下药。仪器是医疗活动的辅助手段,有着重要的医学价值,而绝非起决定性作用。
3.2.3 医务人员部分缺乏人文素养 没有换位思考 在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中,部分医务人员对工作失去了热情,他们对工作消极,对病患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没有耐心,缺乏换位思考,面对忍受疾病折磨的患者,没有将心比心,而是熟视无睹,司空见惯。
3.2.4漠视病人的权利 病人作为社会的特殊人群,其在心理、生理上相对脆弱,此时的他们更需要关心与理解,更需要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