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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税局
所得税
工作总结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工作总结
在省局、市局的正确领导下,2023年度我处按照上级所得税管理工作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23年全市共入库企业所得税29818万元,比年度方案增加11129万元,完成年度方案的159.5;比上年同期增加13131万元,增长77.13。其中:市本级入库企业所得税12167万元,比年度方案增加2945万元,完成年度方案的131.93;比上年同期增加3932万元,增长47.75。全市共入库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19287万元,完成年度方案的20236.5;比上年同期增加1183万元,增长11.7。其中:市本级入库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592023万元,完成年度方案的12023.2;比上年同期增加5481万元,增长2023.2。
回忆过去的一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及时落实上级各项税收政策,
2023年总局和省局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政策文件,我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及时贯彻落实。
1、做好取消行政许可审批工程的后续管理工作
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和国务院审批,取消和调整了一批税收行政许可审批工程,其中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内容比较多,总局、省局分别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审批工程,并对取消审批工程的后续管理提出了要求。
为此,我处根据总局、省局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调整了企业所得税审批工程,修改了相关的工作规程,调整了市局网站的有关内容。对企业弥补亏损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实列年的亏损额和未弥补的亏损金额。同时,进一步考虑审批工程取消后续管理的细化工作。
2、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23]83号和浙地税发[2023]132号文件XX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局、直属分局在执行中反映不少问题,为此我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拟定了绍市国税所[2023]360号文件,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具体操作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使此项政策在全市及时贯彻落实到位。2023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入库920234.14万元,比上年的1464.25万元增加7629.89万元。其中市本级入库3621.1万元,比上年的56.2万元增加3564.9万元。在省局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较大问题。同时,我处配合直属分局对市本级30多户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专题辅导,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
3、根据我市实际,及时转发了总局、省局的一系列文件,如:与人民银行联合转发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了省局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严格执行所得税政策,加强审批工作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开展,新设登记企业大量增加,由此所得税审核审批工作量也有了较大的增加。根据市局业务重组和效能建设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标准审批资料的报送,审批时间大大缩短,根本消除了以前年度的事后审批现象。审批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全年市本级共审批各类减免税和税前扣除工程22023户次,其中:新办第三产业53户次、软件企业2户、下岗再就业6户次、劳动就业效劳企业2户次;一次性住房补贴3户,3536万元;弥补亏损72户;财产损失、呆帐损失、装修费、租赁费等各类税前扣除工程70户次;确认国产设备抵免1户。
1、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种享受优惠政策的减免税纳税人实行既报即批。使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得到落实。同时严格把好审批关,对上报享受减免税的局部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减免税条件的12户企业不予审批。
2、针对2023年度税前列支审核审批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召开中央企业财务人员会议,对税前扣除工程政策规定以及税收政策与会计处理的差异进行了讲解辅导。同时,对审批内容较多的企业采取事先沟通的方法进行实地辅导,有效地提高了企业上报审批资料的标准性,也方便了纳税人。
3、与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联合对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19户企业进行了年检,已通过年检13户(其中有1户为外资企业,国税不参与年检)取消6户不符合条件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
三、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所得税一年的征管效果,都要通过汇算清缴来表达。今年按照总局“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效劳、强化检查〞的汇算清缴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法律责任。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在4月底前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1、全市2023年度应汇缴企业共5720户(为上年的39.17倍),实际已完成汇算清缴572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工作总结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工作总结0户,清缴面20230。其中:查帐征收企业5264户,核定征收企业456户,查帐征收比率92.02。在全市汇算清缴企业中,盈利企业3132户,利润总额86146万元,亏损企业2588户,亏损额27394万元。通过汇算清缴,全市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9379.7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202320万元。其中:市本级汇算清缴企业1590户,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845.03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68.03万元。
2、在03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尝试与纳税评估相结合的方法,把局部审核有疑点的纳税人纳入评估范围实施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核实纳税人申报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
3、为了解决年度汇算清缴税源报表手工输入数据费时费力,容易出过失的问题,提出业务需求,在信息中心的大力配合下,开发成功计算机自动产生税源报表软件,有效地提高了报表质量。
4、对2023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作了较早的安排,在我处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由直属分局在12月底前布置到纳税人。
四、积极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根据省局、市局对纳税评估工作要求,在总结03年纳税评估工作经验的根底上,认真组织开展了04年企业所得税评估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2023年度计算机自动产生评估疑点企业4553户,占全部应纳所得税企业5720户的79.6,其中:市本级1452户,占申报总户数的91.32。于2023年2023月底前按要求全部完成,评估面达20230。评估发现有问题企业663户,占总评估户的14.56(评估准确率),其中:转申报环节户数502户,转稽查环节户数161户。通过评估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482023.42万元,补交企业所得税1533.31万元。
2、为了解决计算机软件自动产生评估疑点对象比例过高,数量过多,评估效率不高的情况。年初在信息中心的支持下,根据上年度企业申报资料建立了模拟运行平台,通过二十几天的加班加点,对全市企业的行业峰值指标进行了重新测算,取得了全市纳税人行业税负、利润率等一系列峰值指标数据。但由于目前的ctais纳税评估软件只能按照程序自动产生评估疑点对象,行业峰值指标无法按实际调整。
3、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第二次修改了所得税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标准所得税纳税评估管理工作。
五、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力度,做好收入分析工作
2023年进一步强化了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变化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增强了所得税收入管理的预见性。
1、把2023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企业,按季做好收入分析和预测工作。对变化较大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跟踪分析原因。同时按季开展新设登记企业和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税源调查。
2、对农村信用社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税收的情况,重点进行了调查,了解并测算对我市收入的影响。
3、根据税源调查结果,按时向省局上报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新设登记企业、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税源报表和分析材料。同时,为提高报表的准确性,在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了能根据ctais有关信息自动产生内资企业重点税源监控报表的软件,进一步提高了报表报送的质量。
六、组织开展所得税检查工作
根据省局要求,04年重点组织开展了连续亏损二年以上企业的专项检查,采用先评估后检查的方式对全市1811户企业进行了评估、检查。通过评估、检查,全市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768.4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352.6万元。其中市本级评估、检查50户,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115.4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83.12万元。
七、认真落实iso贯标工作
根据贯标要求,将贯标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联系起来,使质量贯标在本处室质量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1、组织开展学习、贯彻iso9000族质量标准的活动。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体系文件,熟悉各项工作规程,促使各项工作严格按工作规程开展。
2、定期进行有效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通过两次内审及时发现潜在不合格项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在上级政策文件规定调整后,及时对相关的三项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确保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和适宜性。
3、根据体系运作要符合实效性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四条预防措施,通过实施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实现对本处室各项管理工作的监控。
八、开展所得税管理调研,组织所得税业务培训
06年我处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培训工作也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1、根据市局安排调研课题,在市局张录芬副局长的主持下,组织全市开展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调研,对我市目前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对今后我市的中小企业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调研报告报告分别获得市局一等奖和省局三等奖。另一篇调研文章获市局二等奖。
2、为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财务核算不标准,纳税申报真实性不强,申报亏损企业量大面广,影响所得税收入的现状。我处在直属分局的配合下,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分析研究,局部企业的实地调查,掌握了解企业财务核算和管理现状。起草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方法,从明年起实行分类管理,对局部财务核算不标准,连续申报亏损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3、为提高全市所得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了一次全市所得税业务培训,内容主要以最新政策规定和所得税实务为主,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九、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在处内进行认真讨论,进一步明确处内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征求基层县(市)及各处室部门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影响我处工作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整改期间我处根据各县(市)局、直属单位提出的意见,着重解决了纳税人上报审批时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规定但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已经向我局报送的资料,在审批时都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对县市局提出有关报表数据输入工作量大的问题,已提出业务需求,请信息中心开发完成软件,主要数据尽量可能从ctais中自动产生。
由于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政策性很强的工作,2023年度我处虽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05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研究,提高工作质量,使我市的所得税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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