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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血
流程
广州血液中心医院血库联网管理系统和基层血站应用软件项目
基层血站应用软件
主要业务确认
一、 流程说明
1. 站内体采和普通外采采血流程
对站内体采和外采的情况,可采用快速登记的操作流程,流程如下所示:
流程说明:
1) 接待献血者时,若为历史献血者,则调出历史信息判断是否符合献血条件,若为初次献血者,则判断献血者年龄是否符合献血条件。同时记录接待信息,便于后续操作快捷调用;
2) 献血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体检医生和初筛医生分别填写体检初筛信息,然后体检初筛都合格的献血者进入采血过程;
3) 采血完毕后:
① 采血人员执行“快速采血登记”操作,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献血登记信息”、“体检信息”、“初筛信息”和“采血信息”的记录,及血液信息、标本信息和表格信息;
② 采血人员将血液、标本、表格交接发到相应科室;
③ 由登记室人员执行“采后信息补录”操作,将信息补充完整。
4) 对历史献血者,可以通过扫入【献血证号】或二代证读卡器读取【身份证号】调出献血者信息进行献血判断;对初次献血者,可以通过二代证读卡器读取【身份证号】直接调出身份证信息,便于后续操作。
2. 大型外采采血流程
对上单位大型外采的情况,流程如下所示:
流程说明:
1) 接待献血者时,若为历史献血者,则调出历史信息判断是否符合献血条件,若为初次献血者,则判断献血者年龄是否符合献血条件。同时记录接待信息,便于后续操作快捷调用;
2) 献血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体检医生和初筛医生分别填写体检初筛信息,然后体检初筛都合格的献血者进入采血过程;
3) 采血组回到站内进行数据同步,把接待信息上传至中心数据库;
4) 登记室根据接待信息和献血登记表内容执行“采后信息补录”操作,将信息补充完整;
5) 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献血登记信息”、“体检信息”、“初筛信息”和“采血信息”的记录,及血液信息、标本信息和表格信息,并由体采科将血液、标本和表格交接发到相应科室。
3. 机采采血流程
流程说明:
1) 接待献血者时,若为历史献血者,则调出历史信息判断是否符合献血条件,若为初次献血者,则判断献血者年龄是否符合献血条件。同时记录接待信息,便于后续操作快捷调用;
2) 献血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医生分别填写体检、初筛、血常规检测信息,然后依次执行“献血登记、体检登记、初筛登记、血常规检测”操作;
3) 献血者上机采血之前,还需进行采前核查,核查通过的献血者进入上机采血过程;
4) 采血完毕后,采血人员执行“采血登记”操作,将信息补充完整;
5) 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血液信息、标本信息和表格信息,并由机采科将血液、标本和表格交接发到相应科室。
4. 血液交接流程
流程说明:
1) 采血科将血液发给待检库,再由待检库发给成分科进行制备;采血科也可直接将血液发给成分科进行制备;
2) 血液制备和标本检验可以同时进行;
3) 合格血出库至医院时收取的附属品费用:
① 全血分袋费:30元/袋
② 机采血小板分袋费:130元/袋
③ 红细胞悬液分袋费:18元/袋
④ 病毒灭活费:150元/袋
5. 标本交接流程
6. 表格交接流程
7. 标本站内检验流程
流程说明:
1) 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可以由体采科通知献血者进行预约复检登记,再由体采科采集复查标本,并发给检验科进行复查。
2) 检验过程中,出现试管破裂、样品污染等情况时,对标本进行剪袋留样登记,再通知待检库对标本所属血液进行剪袋留样处理,并将重取标本发给检验科进行检验。
3) 检验判定规则:
3.1) ALT项目:
1) 初复检(第一次检验)
①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可献血标志为“暂缓”;
②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可疑”,可献血标志为“暂缓”,需进行第二次检验;
③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合格”,可献血标志为“可献血”。
2) 用相同试剂再检(第二次检验)相应项目
① 结果为[+,-]或[+,+],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可献血标志为“暂缓”;
②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合格”,可献血标志为“可献血”。
3.2) 传染病项目:
1) 初复检(第一次检验)
①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可献血标志为“淘汰”;
②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可疑”,可献血标志为“暂缓”,需进行第二次检验;
③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合格”,可献血标志为“可献血”。
2) 用相同试剂再检(第二次检验)相应项目
①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可献血标志为“淘汰”;
②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可献血标志为“暂缓”;
③ 结果为[-,-],检验结果为“合格”,可献血标志为“可献血”。
3.3) ABO正定/反定项目
1) 复检(第一次检验)正定型、反定型、初筛血型三者一致,不需做第二次检验;
2) 复检(第一次检验)正定型、反定型、初筛血型三者不一致,需做复检(第二次检验),最终结果以复检(第二次检验)结果为准。
3.4) Rh(D)项目
(1.
1) 初检(第一次检验)结果为[+],检验结果为“阳性”,不需做第二次检验;
2) 初检(第一次检验)结果为[-],检验结果为“可疑”,需做初检(第二次检验),最终结果以初检(第二次检验)结果为准。
8. 标本集中检测流程
9. 外调血入库流程
10. 血液报废流程
11. 质控科业务流程
12. 仓库业务流程
1) 物资入库业务流程:
2) 物资出库业务流程:
13. 血型室业务流程
1) 接收检验科的标本,进行Rh(D)血型确认实验或者免疫血型血清学实验。
2) 接收其他医院的标本或个人抽取的血液标本,进行相关实验。
二、 实施调研待确定的需求
1. 各标签的格式、献血登记表的格式与广州血液中心一致;
2. 无偿献血报销和献血表彰的政策与广州血液中心一致;
3. 检验判定规则与广州血液中心一致;
4. 血液入成品库时,如果不能整批放行,可以特殊放行合格血液;
5. 血液分袋费与广州血液中心一致;
6. 血浆病毒灭活费的收取方式可以自定义选择:按每袋收取、按规格收取、按每ml收取;
7. 实行集中检测后,基层血站会做应急标本的酶免检验,暂不做核酸检验。
三、 实施计划
基层血站实施计划如下,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序号
起止时间
实施内容
时间(天)
1
2012-4-16
至
2012-4-18
花都血站服务器集群配置及数据库安装配置
3
2
2012-4-19
至
2012-4-23
增城血站服务器集群配置及数据库安装配置
3
3
2012-4-24
至
2012-4-27
分别在正式服务器上导入花都血站、增城血站历史数据
4
4
2012-4-30
至
2012-5-3
分别在花都血站、增城血站服务器进行基础数据及参数的设置,并安装客户端进行调试
3
5
2012-5-4
至
2012-5-4
在广州血液中心搭建培训环境
1
6
2012-5-7
至
2012-5-8
对增城血站和花都血站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
7
2012-5-9
至
2012-5-11
到花都血站安装和配置系统的客户端,及继续导入最新历史数据
3
8
2012-5-9
至
2012-5-11
到增城血站安装和配置系统的客户端,及继续导入最新历史数据
3
9
2012-5-14
至
2012-5-18
花都血站系统试运行
5
10
2012-5-21
至
2012-5-25
增城血站系统试运行
5
11
2012-5-28
至
2012-5-31
完善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0
12
2012-6-1
至
2012-6-8
花都血站系统正式上线
8
13
2012-6-11
至
2012-6-15
增城血站系统正式上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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