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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6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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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2016 全区 食品药品 安全监管
关于2016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药品质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及李建华、咸辉、齐同生等自治区领导先后多次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上半年以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把“抓提升、求突破”作为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法治手段与科技手段相结合,不断深化改革,奋力创新突破,着力提升责任落实执行力、提升基层基础战斗力,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提升依法严管威慑力、提升共治共享公信力,加快构筑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发展态势,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2015年全面完成了机构改革。今年以来,我们把监管制度、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作为继续深化改革的重点,有力推动全系统监管执法效能的不断提升。 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在2014年、2015年已经下放了92%的行政审批事项后,今年3月1日又将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其他类食品、酒类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市县监管部门,并升级改版了《食品生产电子许可系统》,推动实施网上申报审批,实现了申报资料无纸化、许可程序公开化、审批过程标准化,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部行政审批事项100%进驻、100%授权的“双百”要求,目前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共有37个大项、56个子项,已全部进驻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为确保授权到位,专门安排1名正处级实职领导干部担任窗口“首席代表”,明确了进驻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申报资料等,规范了许可文书样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953件,没有出现1例超期办结件,整体审批时限压缩90%以上,并在第一、第二季度连续两次荣获“红旗窗口”,受到自治区政府政务大厅的嘉奖和表扬。 二是强化承接、推动落实。今年1月1日,全区全面启动了食品流通、餐饮许可“两证合一”后的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5月份专门对此项改革的落实情况和改革后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集中解决相关问题30个,修改完善许可系统28处,有效保障了改革后食品经营许可的平稳有序运行。2月3日《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下发后,我局按照国家食药总局的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对全区各地的饭馆、咖啡馆、酒吧、茶楼等4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与自治区卫计委联合下发了有关文件,6月1日起全面启动了“两证”整合工作,切实加大了对上述4类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6月21日全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启动后,立即组织对我区涉及此项改革的启元、康亚、金太阳、紫金花、多维等5家制药企业的69个基药文号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咸辉主席、齐同生主席、王和山副主席先后对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我局于8月4日专门召开了全区一致性评价工作启动会议,初步拟定了6条政策措施,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9月6日,张超超常务副主席专门召开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协调推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三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动员全系统力量,扎实做好自治区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下旬开展的《食品安全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汇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客观反映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积极争取人民代表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今年主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8件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其他厅局办理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件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办理回复,并主动征求提案人意见建议,切实做到了“能落实的全部落实到位、依法无法办理的全部解释到位”。同时,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在自治区政府网和我局网站全面公开了我局227项权力和责任清单,自觉把各项职权责任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对国务院和国办公开的文件及时进行转载,对国家总局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我局工作中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各类抽检信息、执法检查、稽查办案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今年以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先后公开我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工作动态信息500余条,公开药品、医疗器械日常检查信息1695条,公开稽查办案信息394条,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27期,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创新手段,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按照全链条、全覆盖监管的要求,主动加强与农牧厅、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构筑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每一环节的监管无缝衔接。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前后的监管衔接。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赋予食药部门的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新职能,主动与农牧部门签订监管有关协议,共同制定衔接机制。今年1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为全区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和15个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配发了46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指导各地切实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快速检测,第一时间筛查问题产品,先后对5大类20多个品种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9800多批次的快速检测,下架退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650多公斤,有效堵住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入市通道;3月份联合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质监局首次开展水果销售市场专项检查,抽检各类水果200余批次,下发责令整改意见书22份。4月份制定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方案,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在石嘴山市先期试点食用农产品农超对接,推行农残检测公示制度;5月份组织开展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7月份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主体责任的推进方案》;8月份又专门举办了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培训班,有力促进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监管衔接。 二是大力推进生产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组织开发了《宁夏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信息化平台,为540家企业分配了用户名和账号,已有168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产品追溯系统,占应建总数的52.5%,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初步实现了源头可溯、责任可查。加快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把现有食品生产企业划分为4个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确定检查频次,着力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目前,全区已有480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了分类定级,占应定级总数的55.4%。同时,以全过程监管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为目的、以强化过程监控为手段,及时对原有的《食品电子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在互联网上启动运行,已有873家企业完成基本信息录入。 三是强化新业态监管。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区尚未出现类似问题的情况下,及早着手、加强防范,于3月下旬专门组织召开了宁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座谈会,对5家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银川片区的47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严格要求其落实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各项法律义务,及时将上线餐饮单位报监管部门备案,并在我局网站发布了《宁夏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目前银川市4295家上线餐厅已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大力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通过透明隔断、视频监控、网络厨房等3种方式,先后有10936家餐饮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改造,占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42%,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4%,赢得了经营者、消费者的一致认可。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完成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92次,始终保持“零风险、零隐患、零投诉”保障水平。 四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先进创建和医疗机构药械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区联动、全域创建的总体思路,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体水平。今年7月29日,自治区食安委第一批命名了5个食品安全先进县、28个食品安全先进乡镇、725个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并在《宁夏日报》通版公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积极争取,我区银川、石嘴山2市已被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第三批创建试点,各项创建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全面实现了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药品流通企业GSP认证全覆盖。大力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监管触角从市场销售向使用环节延伸。目前,全区5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今年计划再完成30%的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规范化改造任务,年底前将进行考核验收,并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三、强化执法,持续改善消费环境 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持续推动“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质量和消费市场秩序的不断好转。 一是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扎实做好12331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联合财政厅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构建了电话、信函、接访、网站、微博、微信“六位一体”信息渠道。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办结各类投诉咨询4280件,其中符合受理条件的735件投诉举报信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强与中国医药报、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宁夏电视台、宁夏广播电台、宁夏新闻网等行业媒体和区内外主要媒体的宣传合作,通过专题专栏、专刊专报等各种形式,先后刊发平面新闻信息232条,播出食品药品监管电视新闻16条180多分钟,制作新闻话题2期,并在宁夏电视台常年安排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大力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社会共治氛围日渐浓厚。结合3·31主题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协调动员自治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市县食安办,广泛深入开展媒体、公众走进实验室,检验检测进超市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掀起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热潮,有效激发和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食美药安宁夏川”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市场检查和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有重点、有靶向地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食用农产品、食品小作坊、旅游景区和农家乐、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突出问题等20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了一大批突出问题,推动建立了相关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以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制为抓手,大范围、高频次开展执法检查,倒逼各市县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日常检查职责,有效促进了监管行为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工作法,先后对16家食品生产企业、99家药品批发企业、26家零售药店开展了“飞行检查”,督促整改食品生产领域的问题隐患48条,依法收回了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GSP认证证书。深入贯彻国家食药总局“四有两责”要求,督促指导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日常检查职责,先后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42729家次,发现和整改问题738个;完成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定20999家;检查成人用品店434家;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0家次,公开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1130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各类商铺867家,有力保障了“四品一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稽查办案。结合新《食品安全法》,积极争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宁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活动。加快推进《宁夏牛羊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政府规章立法进程,及时与自治区法制办、农牧厅等部门召开讨论会,协调沟通意见,修改完善文稿,有望年内提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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